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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是什么?

24-05-10www.anqunzhi.com

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扩展资料

一、1919年共产国际成立,列宁起草的《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明确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列宁认为,民主集中制体现为:

1、少数服从多数,部分服从整体,党的下级机关服从上级机关;

2、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服从党的决议;

3、党内所有负责人员和机构都由选举产生,党的负责人可以随时撤换;

4、党的代表大会是最高机关,有最后决定权;

5、党内实行讨论自由和行动一致的纪律;

6、加强党内监督等。

二、列宁主张,党内既要实行民主,又要实行集中。但是在不同时期,侧重点可以有所不同。但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民主与集中都是不可偏废的,既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也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

列宁的建党实践告诉我们,只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才能形成一个有组织的整体;才能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党员与组织、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才能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能否保持党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根本原则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1997年9月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通过。除总纲外共十章五十条。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
十七大新党章全文参照词条“新党章”。
“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从结构上讲十一章53条(除总纲外)。
(一)总纲
1、什么是党章总纲
党章总纲是党章的组成部分,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即纲领、要领。泛指起领导作用的原则。党章的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
2、总纲的主要内容
(1)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最终目标。
(2)行动指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3)概括和总结了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的发展经验及其基本要求(五个方面问题):
①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通规律(普通性与特殊性)和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②马列主义理论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③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④规定了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任务和基本政策。
⑤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出四项基本要求。
(二)党章的具体内容(11章53条)
第一章 党员(1—9)
1、什么是党员?
党员:政党的成员、党的细胞。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之分。
本章对党员的性质,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要求,党员的义务、权力,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入党宣誓,预备期党员的教育情况,党员的退党、劝告退党,自动脱党,除名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2、入党誓词与入党誓词的演变。
(1)入党宣誓:表示是对党员的要求以及党员对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的政治责任,对党的坚定信念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的一种形式。
(2)入党誓词:预备党员在入党宣誓仪式上面对党旗宣誓的内容。
(3)入党誓词的演变:
①世界上最早的入党誓词:1847年6月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的党章——《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诞生,在章程中对入党誓言作过规定,这是入党誓词的雏形。当时采用了19世纪欧洲非常流行的一种问答载体。其中有三个问题:a.你是否确信财产共有制的原则是真理?b.你是否愿意承担义务,始终不渝地以言语和行动为传播财产共有制的原理并促其在实践中得到实现而努力?c.你是否甘愿服从同盟的决议?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10—17)
1.什么是党的组织制度?
要求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它是发挥党的战斗力和实现党的任务的组织保证。
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
2、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
包括党代表和委员会的选举,党组织的建立,上下级组织的关系,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和讨论问题的方法。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18—23)
1、什么是党的中央组织?
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按照十六大党章规定,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一章里对党的中央组织产生、职责、任期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24—28)
2、党的地方组织与党的地区委员会。
从党章规定中看党的地区委员会不是一般独立的地方组织,它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29—32)
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中的党的组织(包括党委总支、支部)。
本章对基层组织组建、任期、基本任务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 党的干部(33—36)
1、党的干部及其本质。
党的干部,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党政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包含各级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党的干部的本质: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什么是公仆,特指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党的干部的本质就是人民公仆。
马克思最早称掌握巴黎公社权力的人为公仆。恩格斯也曾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防止国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新增了党的干部一章,首次把人民公仆作为对干部的要求载入党的章程。本章对干部的本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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